各位研究生:
为认真做好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充分体现设立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宗旨,做到坚持标准,表扬先进,促进研究生健康成长成才,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9、2020级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奖项类别、评定条件及名额分配
(一)奖学金
1、一等学业奖学金评定具体条件及标准: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学院前30%内,并根据综合排名及分配名额进行评比。
2、二等学业奖学金评定具体条件及标准: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学院后70%,并根据综合排名及分配名额进行评比。
3、单项奖学金评定具体条件及标准:
创新创业奖:用于奖励本学年中在学术创新、技术创新等方面作出艰苦努力并取得专家认可成绩,或在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通过先进的管理方式与社会各界合作并产生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或在省级及以上重大学术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研究生。
社会实践奖:用于奖励在本学年中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挂职锻炼等非教学实践活动,并取得较大成绩的研究生。
社会工作奖:用于奖励在党团学工作、公益活动中组织管理时间投入多并取得显著成绩、任职二学期及以上的研究生。
文体活动奖:用于奖励在文体活动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研究生(个人前六名,团体前三名)。
特殊贡献奖:用于奖励其他为学校作出特别贡献或赢得重要社会荣誉的研究生。
4、名额分配
年级 | 人数 | 学业奖学金 | 单项奖学金 | |||||
一等奖 | 二等奖 | 创新创业奖 | 社会实践奖 | 文体活动奖 | 特殊贡献奖 | 社会工作奖 | ||
19级硕士 | 115 | 35 | 80 | 6 | 3 | 2 | 2 | 3 |
20级硕士 | 209 | 63 | 146 | |||||
19级博士 | 4 | 4 | 1 | |||||
20级博士 | 9 | 9 |
(二)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评选条件参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比办法(试行)》),学院可评选三好研究生10人(博士1人、19级3人、20级6人,根据综合测评分数评选,可视实际申请情况调整名额分配),优秀研究生干部10人。
三、评选程序及进程安排
1、学院成立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小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学位点相关负责人、研究生教务秘书和研究生辅导员组成。
2、进程安排
事 项 |
1、学院成立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和工作组; 2、前期通知、提醒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3、召开班长支书会议布置学年考评事宜,并在院网上挂出相关评比所需的文件及表格,班级成立综合测评小组(名单发984462070@qq.com)。 |
1、个人填写《综合测评登记表》和《导师评语登记表》,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完成班评,纸质稿和综合测评排名电子稿均由班长上交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小组(邓美晨 18238809587 984462070@qq.com)。 |
1、学院综合测评工作组复审综合测评排名并公示; 2、下发国家奖学金通知。 |
1、根据综合排名结果,个人依照奖学金评定办法递交申请:一、二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请填写清楚申请单项类别)、“优秀研究生干部”、“三好研究生”荣誉称号等五项申请表交给班长,由班长统一交至莫干山校区生工楼B206泮佳佳老师处。 |
1、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根据申请情况拟定获得奖学金、荣誉称号名单; 2、奖学金、荣誉称号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工部。 |
四、其他说明
1、综合测评中加减分项目的有效时间以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内为准,综合测评中六级合格线425分(含)。
2、研究生发表论文请提供文章首页或收录证明,注明期刊档次(TOP/SCI/A/B等)、影响因子、作者排名及大小导师,注明收录日期,由导师签字确认。
3、请注意申请表填写的规范,单项奖学金也请务必注明类型,并填写清楚申请理由(参考通知第二项内容:奖项类别及评定条件,填写不规范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测评结果)。必要时学院可根据单项奖学金的实际申请情况对单项奖的各项名额分配进行调整。可同时申请多个奖项和荣誉称号(分不同的表格填写,一个奖项一张表格)。
五、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名单:
王亚军、金利群、金鑫、柳志强、邹树平、钟卫鸿、邬浙艳、泮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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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