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学院2021-2022学年资助对象认定工作自9月启动以来,经过学生自主申报,民主评议小组认定和学院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核实,现将本学年学院2018-2021级资助对象认定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10月14日-10月19日,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李军老师:88813815,逾期将不再受理。本次认定结果将作为学年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相关评定的重要依据。
2021-2022学年资助对象认定结果公示表.xlsx
(公示期结束后附件名单将删除)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