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委员会组成
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院的评选推荐工作,具体成员如下:
主任:郑裕国
副主任:王亚军、金利群、金鑫
成员:柳志强、邹树平、钟卫鸿、邬浙艳、泮佳佳
二、名额分配和资格
1、博士研究生:名额为2名,候选1名,申请者中依照上一学年相关成绩及考核评价情况择优推荐。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国家奖学金。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其中2021年已注册为博士研究生的硕博连读生按博士身份参评。根据全体申报人综合比较择优确定。
2、硕士研究生:名额为8名,候选1名,申请者中依照上一学年相关成绩及考核评价情况择优推荐。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硕士研究生获得当年度校级一等学业奖学金者均有资格申请国家奖学金。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其中,新入学的硕士研究生,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结合招生考试相关成绩及考核评价情况,兼顾其在本科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推荐出类拔萃,有特别优秀表现的研究生参评,择优推荐。
三、日程安排
1、学院正式启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即日下发通知。
2、研究生本人提交申请。对照评选条件(见《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手册》),研究生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正反单页打印,只能一张纸。),由导师填写推荐意见后于10月19日下午17点前交至生工楼B206,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审批表、汇总表电子稿发至pjj@zjut.edu.cn。
3、学生进行三分钟自我陈述(形式不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推荐者名单。
4、10月23日,结果公示后,学院将评选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5、提交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事迹材料(另行通知)。
四、补充说明
研究生个人申请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可靠性,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该生获奖资格,追回所获得的奖金,并按《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手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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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