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勤助贷】关于开展本科生2021-2022学年省政府奖学金、各类校级奖学金及荣誉评选的通知
作者:李军 来源: 发布日期:2022-10-09 浏览次数:3258

各班级:

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全方面发展与个性发展,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学年总结、评优等相关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现开始本科生省政府奖学金、校级各类奖学金、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等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选。评奖评优条件和依据将严格参照《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15〕28号】,《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22〕47号】和《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22〕46号】及相关社会、企业奖学金评比办法执行

一、 奖学金评定工作组

组长:金 鑫

组员:李新宁、李侠骏、李 军、王锦婷、王春凤、王晓祺、洪涵悦、过依阳

二、 奖学金、荣誉类别及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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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称号

十佳大学生

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示范班级

全院

推荐 1 名

12

4

推荐 1 个

注:以上名额根据人数比例进行测算,同一年级专业间+X 为全年级打通 PK 名额;各年级间+X 为全院打通 PK 名额。

三、 各类奖学金评定办法

1)省政府奖学金

根据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将名额合理分配至各年级进行评定。申请学生满足学校评选办法中相关条件后根据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择优依次评定,存在PK名额时根据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依次评定,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相等时根据智育成绩分值依次评定

申请学生请填写附件7《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于10月12日17:00前上交至生工楼B206李军老师处,材料审核通过后在浙江省资助一窗受理平台提交线上申请。

2)优秀学生奖学金

2019级本科生根按照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15〕28号】执行,2020级、2021 级 本科生按照附件5《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22〕47号】执行,对满足相关条件者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

申请学生请填写附件8《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学生一二等奖学金申请表》,并于10月13日17:00前上交至生工楼B206李军老师处。

3)学业奖学金

2019级本科生根按照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15〕28号】执行,2020级、2021 级 本科生按照附件5《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22〕47号】执行,名额合理分配至各年级进行评定,符合条件者根据当学年智育成绩择优依次评定,存在PK名额时根据智育分值进行依次评定,智育分值相等时按照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依次评定

4)单项奖学金

用于奖励学生积极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文体拓展等四个方面活动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其中,社会工作奖学金评定中,校级学生组织或社团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指标单列,不占学院指标。

2019级本科生根按照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15〕28号】执行,2020级、2021 级 本科生按照附件5《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22〕47号】执行,根据各年级学生各类单项成绩依次进行评定,单项成绩相等时根据侧综合测评成绩评定。由学生提交申请,文体单项奖学金以综合测评中文体总分(体育和美育成绩之和)为依据依次评定;社会实践单项奖学金以综合测评中社会实践总分(劳育和社会实践模块成绩之和)为依据依次评定;社会工作单项奖学金以社会工作模块成绩为依据依次评定;创新创业单项奖学金以创新创业模块成绩为依据依次评定。若同一学生申请多项时,需对申请项目进行排序;若存在PK名额时,仅以单项成绩为依据依次评定。

申请学生请填写附件9《浙江工业大学单项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表》,并于10月13日17:00前上交至生工楼B206李军老师处。 

四、 各类荣誉称号评定

学生荣誉称号按照附件6《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22〕46号】执行。

1)十佳大学生

“十佳大学生”是我校本科学生最高个人荣誉称号,每年评选不超过10名,主要表彰在德、智、体、美诸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或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文艺比赛、体育竞赛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为社会作出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的学生,2021/2022学年9297威尼斯澳门学院向学校推荐1个名额。(注:“十佳大学生”需在满足“优秀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进行评定。)

申请学生请填写附件10《十佳大学生申请表》,于10月13日17:00前上交至生工楼B206李军老师处,并另附一份不少于2000字个人事迹材料发送至邮箱junlee0818@163.com,10月14日进行5分钟现场答辩评审,具体细则单独通知。

2)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名额为12人,具体分配名额为2019级4人,2020级4人,2021级4人,如遇名额用不完,则调剂至其他年级。优秀学生要求获当学年优秀学生二等及以上奖学金;且身体素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80)及以上成绩。

申请学生请填写附件9《浙江工业大学单项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表》,于10月13日17:00前上交至生工楼B206李军老师处。

3)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授予当学年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名额为4人。要求在学校、学院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任职一学年及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认真负责且富有成效,工作考核等级为优秀,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当学年获一项及以上校设奖学金,综合素质评价和智育成绩排名均为本专业前50%。

申请学生请填写附件9《浙江工业大学单项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表》,于10月13日17:00前上交至生工楼B206李军老师处。

4)先进班级、示范班级荣誉称号

学院将评选出2个院级先进班级,在院级先进班级中推荐校级先进班级1个参与示范班级评选。评比方式采取自主申报并由学年考评委员会根据申请材料讨论决定。

申请学生请填写附件11《先进班级、示范班级申请表》,于10月13日17:00前上交至生工楼B206李军老师处,并另附一份不少于2000字班级事迹材料发送至邮箱junlee0818@163.com,10月14日进行8分钟现场答辩评审,具体细则单独通知。

五、 注意事项

1.通知内除单项学习奖学金外都需要提交申请,学生填写相关附件后将纸质材料上交至生工楼B206李军老师处。

2.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荣誉、奖金皆不可兼得,三者可以和其他奖学金荣誉兼得,奖金取最高额度发放。

3.各班级做好通知和宣传工作,转专业学生在原学院进行评定,注意各个奖项截止时间。

4.若评定过程中存在特殊情况由学院评定工作组协商决定。


9297威尼斯澳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9日

附件1.生工学院2021-2022学年奖学金评定名额及分配表.pdf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管理暂行办法.pdf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省政府奖学金特别优秀评选条件.pdf

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15〕28号】.pdf

附件5.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22〕47号】.pdf

附件6.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22〕46号】.pdf

附件7.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8.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9.浙江工业大学单项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表.doc

附件10.十佳大学生申请表.doc

附件11.先进班级、示范班级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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