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建立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与学校卓越研究生教育相适应的招生考试制度,进一步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浙江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9297威尼斯澳门在2023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中实施“申请-考核”制。具体招生细则如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的综合素质、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确保具有学术潜质和培养潜力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切实选拔创新能力强和学术专长明显的拔尖创新人才。
学院成立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录取过程进行组织和指导,负责受理本单位考生申诉和相关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
(一)招生专业代码与专业名称:081703 生物化工。
(二)指标根据2023年3月左右学校实际下达指标执行。
(三)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应具有招生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具体名单详见《浙江工业大学 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 6年以上(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并同时满足以下第 1、第 2、第 3 条件的人员: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要报考专业相近的岗位工作 6 年以上(含 6 年)。
2.已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 8 门主干课程成绩(需有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成绩证明)。
3.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排名前 2 名),或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 5 名)。
(三)身心健康状况符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应用能力,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 425 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 80 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
4.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5.未达到上述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考核且达到合格分数线。
(五)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
(六)在读博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截止日前须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网报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至2023年1月5日,非规定时间报名无效,逾期不再补报。详细报名步骤见《浙江工业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http://www.yz.zjut.edu.cn/2022/1201/c4269a210625/page.htm。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须于2023年1月5日前(日期以寄出时邮戳为准)按要求向学院邮寄申请材料,未能按时、按要求寄送材料者,报名信息无效。特别提醒:从近期防疫要求及报名材料重要性考虑,只接收邮政 EMS 或顺丰寄送。邮寄地址:浙江湖州德清工大路1号浙江工业大学莫干山校区,收件人邬老师(13588733982)。
材料清单按如下顺序排列并添加目录后装订。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名完成后,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点击“下载报名信息表”按钮下载打印,须考生本人签字,定向考生还须请单位签署意见、盖章);
(2)《非定向报考博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报考全日制非定向考生须提供);
(3)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5)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相关证明材料:
①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由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或学生证、研究生就业推荐表等);拟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位认证报告》),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完成学历学位审核后方可报到注册。
②已获硕士学位考生,须提供硕士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硕士学位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位认证报告》),以及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③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本科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士学位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位认证报告》),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请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以及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与报考硕士专业研究生相关的8门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复印件以及符合校院要求的学术论文或科研成果奖励相关材料。
特别说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学历证明材料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查询申请。
特别注意: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硕士阶段仅有硕士学位证书的(单证)考生应须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学历认证报告办理周期一般在1个月左右,学位认证报告办理周期一般至少需要18个工作日,请提前申请办理。以上如有变化,以学信网/学位网的说明和流程为准。
(6)本科阶段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7)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培养单位公章(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包括硕士论文题目、指导教师、论文摘要和创新性总结);
(9)代表性的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及获奖证书(包括代表性的学术论文、申请专利、获得科技奖励以及参与科研项目情况等;所获得的各类与申请博士有关的获奖证书);
(10)外语证明复印件(认可的外语语种、证明种类、有效期、合格标准等具体要求见报考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或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11)个人简历(带照片);
(12)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字数不少于3000字);
(13)诚信复试承诺书、博士录取唯一性承诺书等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考生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特别注意报考录取类别: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就业方式均为非定向就业,报名时报考类别请选择“非定向就业”,否则影响招生录取。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的考核与评价过程包括:
学院在 2023 年 2 月 20 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并按要求向研究生院报送《资格审查通过名单》。
学院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进入材料评议环节。
对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院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特别说明:经学院审核认定未达到英语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考核,未达到思想政治理论免试条件(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思想政治理论考核,考核形式均为笔试,满分 100 分,成绩须达到合格线(60 分),考核时间为 2023年 3 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另受疫情防控需要,考核或改为与综合考核同步进行,由学院组织,请及时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
材料评议时间为 2023 年 3 月下旬-4 月上旬,学院组建由本学科领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组成“材料评议专家组”(不少于 5 名),负责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专家量化评议。评议内容与评议分值为考生的科研成果(占比50%)、外语水平(占比20%)、学术抱负(占比10%)、综合素质(占比20%)。评议不通过者不得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拟接收导师对考生的学术道德、学术兴趣、学术能力等进行审核并提交书面接收意见,该意见应作为是否入围综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专家组评议成绩结果,按照拟招生名额的1.5倍择优确定入围综合考核人员名单,一般 在 2023 年 4 月中旬前公示入围综合考核名单(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公示期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
综合考核时间为 2023 年 4 月中下旬。“申请-考核”制招生重点对申请者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并作为录取与否的关键性因素。
(1)学院组建由本学科领域具有当年博士招生资格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 “综合考核专家组”(不少于 5 名)。
(2)综合考核主要采用面试考核方式,申请人准备个人陈述 PPT介绍个人研究经历基本情况,详细陈述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与设想,并回答提问。内容包括英语水平考核、专业基础考核、综合能力考核等三个部分,各部分考核采用“10分制”,6分为合格,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英语水平(10分)考核内容:重点考核申请人口语交流能力(5分)和专业英文文献阅读能力(5分);专业基础(10分)考核内容:本专业涉及的基础知识及相关实验技能;综合能力(10分)考核内容:重点考核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逻辑思维、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等。
(4)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考生 PPT 陈述时间不超过8分钟。
(5)招生考核小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每个环节考核成绩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其平均值为各环节的考核分项成绩,最终考核成绩为三个环节分项成绩之和。
(6)综合考核成绩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并由学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满分均为 100 分,成绩须达到合格线(60 分)。
综合考核环节设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考生须按要求及时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同时满足招生学院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或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根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照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质考核结果、体检结果,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序等做出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报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通过后,由学校统一按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10 个工作日。
(一)学院纪委负责对所在学院的审核过程进行监督,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招生管理中违规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置。
(二)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最新规定执行。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