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2年度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作者:泮佳佳 来源: 发布日期:2022-12-07 浏览次数:741

各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团浙联〔2010〕13号)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2年度项目中期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项目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1.2022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2.2021年度延期结题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未完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3.2020年度延期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二)检查内容

1. 项目实施情况;

2. 项目阶段性成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知识产权情况等);

(三)检查程序

1. 院级检查:各学院组织专家和管理人员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按要求填写中期检查记录表及汇总表。

2. 校级审核:中期检查记录表及汇总表的电子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校团委,校团委进行审核,反馈意见至学院进行整改。

(四)有关事项

       本次中期检查结果为通过、整改和终止。对于通过项目,项目团队要有序推进研究计划,如期完成预期成果目标;对于整改项目,校院两级管理人员要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项目团队尽快落实整改;对于终止项目,省实施办公室将取消该项目计划,追回已拨付经费,并减少项目所在高校下一年度申报指标。

二、相关事宜

1. 中期检查记录表(附件1)请以“学校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中期检查记录表”命名,由学院统一提交Word版本电子稿、盖章纸质稿。

2. 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2)请以“学院名称+中期检查汇总表”命名,填写时将学院所有项目汇总按项目编号排序,由学院统一提交Excel版本电子稿、盖章纸质稿。

3. 请各学院于12月22日前提交纸质材料并提交电子材料至邮箱kejijingsai@163.com,邮件以“学院名称+中期检查”命名。

4. 纸质材料回收地址

●莫干山生工楼B206室

5. 联系方式:

●泮老师,0571-88813816

附件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记录表.docx

附件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汇总表 学院.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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