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五届“运河杯”校大学生创业大赛暨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预通知
作者:泮佳佳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4-12 浏览次数:858

各位老师、同学: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文件,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快培养创新创意创业人才,决定举办第十五届“运河杯”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大赛暨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要求及参赛条件

各赛道参赛要求及条件以教育部发布的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为准。各参赛团队可参照第八届大赛要求做好项目参赛准备。

二、比赛赛制

本届大赛设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国际赛道三个赛道。大赛采用项目初审、校级复赛、校级决赛三级赛制。项目初审由各学院负责组织,校级复赛、决赛由委员会组织专家遴选。

全校共选拔180个项目(90个主赛道项目、30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项目、60个国际赛道项目)入围校级复赛,其中,成长组项目不计入分配名额,另评奖项。大赛工作委员会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确定各组别入围名额、比例,产生共90个项目入围校级决赛(成长组单列)。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数量按入围校级复赛项目的10%、15%、25%比例设立。

三、赛程安排

(一)大赛报名

1.向所在学院报名。请有意向参赛的学生于规定日期前向所在学院报名,并提交参赛材料至各学院进行初审。项目参赛材料包括:参赛申报表(附件1)、创业计划书和项目PPT(电子稿,以“参赛组别-学院-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命名)、汇总表(附件2)。

2.系统在线填报。具体要求以教育部、教育厅发布的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为准。

(二)评审安排

1.院级项目评审(5月中旬)。各二级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组织院内选拔优秀作品,请有意向参赛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报名,各学院对申报参赛项目进行材料审查和评审排序。请各项目于5月5日17:00前将项目参赛材料打包发送至:kejijingsai@163.com,邮件名为:参赛组别-学院-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经资格审查和二级学院选拔,确定180个入围校级复赛名额(成长组单列)。

2.校级复赛(5月下旬)。大赛工作委员会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确定各组别入围比例后,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网络评审,产生共90个项目入围校级决赛(成长组单列)。

3.校级决赛(5月底-6月初)。决赛以线下或线上形式进行,按组别进行决赛分组,组内顺序由各团队派代表抽签完成,每个项目须按照规定的路演和答辩时间进行展示,大赛工作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入围项目进行现场评审,决出金奖、银奖、铜奖。

具体赛事要求如有变化,以教育部、教育厅发布的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为准,未尽事宜将在竞赛过程中的补充通知中说明。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动员、赛事组织、项目培育和推荐工作,原则上参赛学生数应不低于本院在校生人数的30%。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支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联系人:泮佳佳,电话:88813812,办公地点:生工楼C218。


附件1:第十五届“运河杯”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大赛参赛申报表.doc

附件2:第十五届“运河杯”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大赛参赛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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