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推动学校提升人才培养的国际化进程,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和学术思维,丰富学生的求学经历,为学生提供赴海外(含港澳台地区)高校交流学习的机会,学校资助中心以浙江工业大学“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为依托,结合《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第二校园经历经费资助办法》,特启动“麦田计划”赴港澳高校学习交流项目,该项目将全额资助25名(我院推荐1-2名)学生前往香港、澳门高校开展为期10天的学习交流,现启动学生选拔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拔对象
浙江工业大学全日制在校二、三年级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无违法违纪记录;
(2)诚实守信,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向上;
(3)本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此前未享受过相关访学经费资助;
(4)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含2.5),截止目前无重修课程;
(5)通过大学英语四级等级考试,符合到访院校进行学习交流的相关语言要求。
(6)符合以上5点基本条件的学生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者优先考虑:
①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获得各级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
②积极参加勤工俭学和志愿服务工作,表现突出;
③在校期间曾在校院各级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表现优秀;
④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7)思想活跃,具有开拓创新意识;
(8)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交流任务;
(9)该资助在校期间只能参加一次。
三、选拔形式
1、学生申请
学生应按要求填写《“麦田计划”赴港澳高校学习交流计划申请表》(附件1)《“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各同学于5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生工楼B206)。电子稿以“姓名+文件名”命名发邮箱junlee0818@163.com,纸质材料同步报送。
2、学院推荐
学院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审核申请学生材料,进行等额推荐,择优推荐1名学生及1名候补学生。
四、管理与考核
1、入选资助学生须服从学校及交流团的统一安排。
2、交流结束后,须于开学后一周内向学校提交学习交流报告,并按学校组织安排的时间参与游学报告会。
五、项目介绍
项目名称 | 项目时间 | 交流高校 | 人数 | 社会资助金 | 学校资助金 | 学院资助金 | 预计总费用 |
“麦田计划”赴港澳高校学习交流项目 | 8月1日-10日(拟) | 香港大学、澳门城市大学 | 25人 | “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6000元/人 | 6000元/人 | 3000元/人 | 15000元/人 |
9297威尼斯澳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