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立项的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作者:泮佳佳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5-11 浏览次数:612

各位老师、同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深入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立项的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需提供的验收材料:

①项目结题报告(15000~20000字):

(签字部分扫描后插入结题报告中)

国家级:结题申请书(附件1)

校级:结题申请书(附件2)

②项目相关的支撑材料(论文、专利、实验装置、获奖情况等,可扫描的照片)。

③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成果汇总表(附件3)

二、结题验收程序

(1)各团队请于2023年5月26日前将电子稿(项目结题报告+项目汇总表+相关支撑材料)结题材料发送至邮箱kejijingsai@163.com。邮件命名为“2021年度国创项目结题+项目名称”。

(2)学院组织相关专业老师(副高以上)组成的专家组(3-5人),采用现场答辩形式开展:

①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完成情况。(PPT陈述每项5~8分钟);

②验收组老师察看相关支撑材料,论文、专利、实验装置、获奖情况等。其中创业实践类项目需证明产生了实践成果,如独立或合作注册公司等;

③验收组老师对项目进行提问并评议;

④形成验收结论。

(3)优秀的结题项目需要制作成电子展板(无固定模版,需写明是项目出处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及立项年份)。

2022年项目若完成也可以予以验收,2021年延期未结题项目此次务必完成结题工作。2021年国家级立项项目还需在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操作结题(具体方式见操作手则,附件4)。


附件1: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doc

附件2: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doc

附件3:创新创业项目成果汇总表.xlsx

附件4: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使用指南--学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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