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深入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立项中期检查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立项项目完成一份自查报告,阐述立项之后的研究开展情况以及阶段性成果。
(2)各学院对22年立项项目开展中期检查,论证其是否完成中期任务。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院自查报告提纲”(附件1)的要求撰写学院的自查报告。
(3)各项目团队填写附件:数据统计表(2022年立项项目)(附件2)。
(4)请于5月29日前上交(一式两份,一份word版,一份学院盖章扫描件)发电子稿至kejijingsai@163.com,邮件主题为“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