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为认真做好2022-2023学年研究生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充分体现设立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宗旨,做到坚持标准,表扬先进,促进研究生健康成长成才,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
组长:郑仁朝
副组长:金利群、金鑫
成员:王方 朱勍 钟卫鸿 柳志强 靳远祥 薛亚平
二、评选对象
2021级、2022级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2020级、2021级、2022级全日制在校博士研究生。
三、奖项类别、评定条件及名额分配
专项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奖评选将参照综合测评成绩与上一年表现,根据综合成绩审核确定推荐名单。
(一)奖学金
1.一等学业奖学金评定具体条件及标准:占比30%,并根据综合排名及分配名额进行评比,且志愿工时满20;省人民医院联培生单独划定名额。
2.二等学业奖学金评定具体条件及标准:占比70%,并根据综合排名及分配名额进行评比;省人民医院联培生单独划定名额。
3.单项奖学金评定具体条件及标准:
学术创新奖:用于奖励本学年中在学术创新、技术创新等方面作出艰苦努力并取得专家认可成绩,或在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通过先进的管理方式与社会各界合作并产生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或“互联网+”“挑战杯”等重大学术科技竞赛和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赛事中取得省级及以上优异成绩的研究生。
社会工作奖:用于奖励在党团学工作、公益活动中组织管理时间投入多并取得显著成绩、任职二学期及以上的研究生,或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挂职锻炼等非教学实践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
文体活动奖:用于奖励在文体美劳活动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研究生(个人前六名,团体前三名)。
优秀集体奖:用于奖励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班级、寝室、支部、导学团队等优秀研究生集体。
(二)荣誉称号
评选条件参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比办法(试行)》),学院可评选优秀研究生15人(博士1人、21级硕士7人、22级硕士7人,根据综合测评智育分数评选,可视实际申请情况调整名额分配);优秀研究生干部15人(根据综合测评德育分数评选,可视实际申请情况调整名额分配)。
(三)名额分配
1.学业奖学金
年级 | 一等学业奖学金 | 二等学业奖学金 |
2021级硕士 | 66 | 154 |
2022级硕士 | 71 | 166 |
2020级博士 | 4 | 0 |
2021级博士 | 15 | 0 |
2022级博士 | 21 | 0 |
2.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 | |||
学术创新奖 | 社会工作奖 | 文体活动奖 | 优秀集体奖 |
7 | 6 | 6 | 6 |
3.荣誉称号
年级 | 优秀研究生 | 优秀研究生干部 |
博士 | 1 |
15 |
2021级硕士 | 7 | |
2022级硕士 | 7 |
四、其他说明
(一)综合测评中加减分项目的有效时间以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内为准,综合测评中六级合格线425分(含)。
(二)请注意申请表填写的规范,单项奖学金也请务必注明类型,并填写清楚申请理由(参考通知第三项内容:奖项类别及评定条件)。必要时学院可根据单项奖学金的实际申请情况对单项奖的各项名额分配进行调整。
请参评同学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表》,请填写清楚申请单项类别: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请填写清楚申请单项类别,可同时申请多个奖项和荣誉称号(分不同的表格填写,一个奖项一张表格)。10月12日17:00前将表格电子版与纸质版交到班长处。班长汇总后,将奖学金与荣誉称号申请表放在2个文件夹,压缩后一并发至邮箱06212@zjut.edu.cn,命名为“班级名称+申请表”,纸质版统一交到生工楼B206办公室。
(三)研究生个人申请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可靠性,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该生获奖资格,追回所获得的奖金,并按《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手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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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