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系):
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对毕业环节教学工作的质量控制,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提高毕业实习教学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
1.严格按照《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做好2024届毕业生毕业环节的资格审核工作。2024届毕业生截止到23/24(1)学期初,按主修培养计划要求,进入毕业环节阶段,需满足如下学分要求:四年制本科生须累计大于100学分;五年制须累计大于130学分;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须累计大于40学分。
2.严格按照《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教学工作规范》的要求把好选题关,执行一人一题,近四年毕业设计题目不重复的选题原则。选题必须有申报、审批的环节和相关手续,确保选题符合本专业毕业设计的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选题应紧密集合毕业论文(设计)与实习、实验、工程实践、社会调查等实践工作,工科专业选题100%均应来自于工程实践、科研实践;理科、文科类专业选题来自于实践的比例不低于70%,该要素将纳入论文检查范围。毕业论文(设计)环节应有毕业设计教学大纲,明确毕业设计环节中学生应掌握的知识、能力、素质等目标,并在完成后依据教学大纲中的教学目标完成达成度分析。
3.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确保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各个阶段的过程性指导足额到位,每一位指导教师能高质量、高投入地完成指导任务,每次指导学生后应在《本科毕业环节记录本》中的备注栏上有批注,并签上指导教师名字;同一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
4.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监督与检查工作,学院建立制度性毕业设计检查督导流程,在各阶段监督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投入和论文(设计)质量、指导教师的过程指导投入精力、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展等情况。
5.各类表格、封面、标题须与教育部规范一致,统一称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本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采用的表格及排版格式详见附件1和附件2。
6.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测工作,检测的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7.一体化双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相关学院要共同确保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符合既定的教学要求和学位授予要求。辅修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需要学位授予学院确保其质量符合既定的教学要求和学位授予要求。
8.2024届学生正方毕业论文系统结合教育部抽检平台和教育部数据状态采集系统要求增加字段,预计导入表格见附件3(毕业论文选题信息表),实际导入表格以届时系统为准。
9.学校计划自2024届开始,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展,要求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每个专业至少推荐1项作品参展。毕业论文(设计)展的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9.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安排,详见表1,论文的抽检结果与学院的教学考核挂钩。学院需在答辩前2周上交《答辩时间安排表》,学校将进行答辩随机抽检。
表1 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进度安排表
内容 | 时间 |
酝酿毕业环节选题、填报课题申报表 | 2023年11月20日—12月3日 |
院部审核申报表 | 2023年12月4日—12月10日 |
各专业落实课题学生人选 | 2023年12月11日—12月17日 |
任务书填报及审核 | 2023年12月18日—12月24日 |
课题指导教师与学生见面、布置任务 | 2023年12月25日—12月31日 |
课题文献、实验室工作准备阶段 | 2024年1月2日— |
2023/2024学年(2)学期第3周 | 完成毕业论文题目录入正方系统 |
2023/2024学年(2)学期第6周 | 提交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外文翻译 |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第7周 | 第一次抽检 抽检范围: 1.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环节前期教学检查表(Ⅰ) 2.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环节前期教学检查表(Ⅱ) |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第10周 | 第二次抽检 抽检范围:详见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环节期中教学检查表 |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第14周 | 完成毕业论文正文撰写 |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第15周 | 第三次抽检 抽检内容:论文(设计)正文 |
二、毕业实习教学工作
1.加强对实习教学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各工作环节的负责人,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制定毕业实习工作方案(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安排好实习各项工作。
2.以专业为主体落实安全责任,做好毕业实习教学安全管理。对实习学生加强安全教育,切实保障实习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每位参加实习的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或人身伤害意外险。
3.强化毕业实习教学过程管理。学院派教师定期到各实习点巡视检查,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协调好实习的有关事宜。对分散实习的学生,各学院指导教师,要通过电话、网络、下点巡视等形式对学生实习进行检查和指导,并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做好实习管理工作的台帐。
4.认真做好实习总结工作和教学文档整理工作。指导教师要做好实习质量的分析和小结工作,将实习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经验和建议等书面总结材料交学院。各学院根据各专业的实习教学总结材料,形成学院的实习教学总结,报教务处备案。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及时归档实习教学计划、实习报告书、实习记录、实习成绩、实习单位反馈意见、实习工作总结等教学材料。
5.本届毕业生将继续推广使用浙江工业大学实习管理云服务平台(https://zjut.xybsyw.com)进行实习过程管理,每月实习结束后需从平台的数据上报模块中导出数据,上报教育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https://sx.chsi.com.cn)相对应的月份(如9月实习结束,上报到10月份,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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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