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根据《共青团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示范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十佳优秀团干、十佳优秀团员、十佳青年志愿者评选活动的通知》,依据本学院实际情况,现开展校级、院级团支部、团干、团员、志愿者的评优评议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推优的对象及条件
1.示范团支部的评选条件
(1)成立满 1 年(截至 2024 年 5月 30 日),校级示范团支部应获得过院级及以上优秀团支部等团内集体荣誉,2023 年度“对标定级”评定等次应为“五星级”且无不合格团员;院级示范团支部2023 年度“对标定级”评定等次应为“四星级”且无不合格团员。
(2)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制度,团支部能起到核心作用,在本单位具有一定的示范性和典型性,支委分工明确,支委成员在学习、工作等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受到团员青年拥护。结合支部实际情况,创新性地开展支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在团员教育评议活动中,效果显著。
(3)在2023年度学校团委推进“示范团支部”和“智慧团建”工作中所开展的支部活动成效显著。“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及成员信息不完整的(标红),或未100%完成学习情况和团员年度评议等级录入的,不能参评示范团支部。
2. 优秀团干的评选条件
对党忠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工作积极负责,在开展团工作、学生会工作、社团工作、勤工助学工作中取得较大成绩;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具有奉献精神,乐于为同学服务,受到团员青年的信任和拥护。团龄一年以上,学习成绩良好,在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优秀,在科技、团学工作或其他方面有卓越贡献者酌情考虑。学生团员的年度评议需为“优秀”,若是 2017 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发展团员编号。
学生十佳优秀团干要求本年度内至少担任团内职务半年及以上,个人2022-2023学年智育成绩在班级或专业前五名之内(含),2022-2023学年无不及格课程,且年度志愿服务时长达20小时,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各方面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3. 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
对党忠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具有奉献精神,乐于为同学服务,受到团员青年的信任和拥护;团龄一年以上,学习成绩良好,,在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优秀,在科技、团学工作或其他方面有卓越贡献者酌情考虑。若是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发展团员编号,未有不规范发展入团的情况。
学生十佳优秀团干要求本年度内至少担任团内职务半年及以上,个人2022-2023学年智育成绩在班级或专业前五名之内(含),2022-2023学年无不及格课程,且年度志愿服务时长达20小时,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各方面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4. 十佳青年志愿者(院级优秀志愿者)的评选条件
热爱志愿服务工作,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工作积极负责,志愿服务业绩突出,年度志愿服务时长在30小时以上。必须是注册志愿者,在重大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或者曾负责大型志愿者活动的优先,符合优秀志愿者的各项标准。
二、评先推优的工作程序及名额分配
1. 工作程序
(1)示范团支部的评选。采取团支部申报,民主评议,集体讨论决定的方式,确定本单位的校级示范团支部,并报校团委审批备案。学院可推荐校级示范团支部2个。
(2)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评选。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评比以团支部为基本单位进行。各团支部要对照评比条件,由支委会提出建议名单,在团支部会议上进行民主评议,听取团员青年的意见,确定申报名单与候补人选,报学院团委综合考评公示(各 A 类社团评选的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志愿者,须报校团委社团工作部后经学院团委统一公示),最后报校团委审批备案。学院可推荐校级优秀团干5人、优秀团员11人。
(3)十佳优秀团干、十佳优秀团员必须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基础上进行推选;学院团委可各推选1名候选人上报校团委进行最后评审。十佳青年志愿者的评选,学院团委可推选1名候选人。
(4)评选流程
示范团支部评选流程:各团支部自主申报——现场答辩——学院评审小组审核、评分,评选院级示范团支部并推荐校级示范团支部——公示。
优秀个人评选流程:各基层团支部推荐(含各类学生组织)——学院评审小组审核,推荐校级各类优秀个人——公示。
2. 名额分配
我院团员总数为1193人,基层团支部数为41个。根据学校文件中“院级示范团支部的比例应不超过团支部总数的10%,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比例应分别不超过团员总数的5%”的规定,我院可评定院级示范团支部4个,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不超过59人。结合学院实际,院级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志愿者名额分配方案如下。
基层组织 | 优秀团干名额 | 优秀团员名额 | 优秀志愿者名额 |
2020级本科生 各团支部(5个) | 1 | 1 | 1 |
2021级本科生 各团支部(5个) | 1 | 2 | 2 |
2022级本科生 各团支部(5个) | 1 | 2 | 2 |
2023级本科生 各团支部(5个) | 1 | 1 | 1 |
2021级研究生 各团支部(6个) | 1 | 1 | 1 |
2022级研究生 各团支部(7个) | 1 | 2 | 2 |
2023级研究生 各团支部(7个) | 1 | 1 | 1 |
研究生会 | 3 | 1 | 1 |
团学会 | 4 | 1 | 1 |
总计 | 47 | 59 | 59 |
三、工作要求
1. 思想上、组织上高度重视此次团内年度评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均依据“智慧团建”系统记载情况进行前置审核,不合格者不得推报参评。
2. 此次评优工作覆盖面广、影响大、任务重,为了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基层团组织要按时、按要求完成阶段工作任务。学院会将最终名单(包括校级学生组织推选名单)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于4月18日24:00前将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校团委。
3. 相关推荐材料由各年级团总支收齐后,于4月14日18:00前打包压缩发送至学院团委(学生)副书记余佳琪处,邮箱:2241194305@qq.com。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基层组织简称-优干/优团/优秀志愿者-XXX”,如“生工2101本科生团支部-优干-XXX”、“团学会-优团-xxx”。纸质材料递交至莫干山校区生工楼B206办公室,或朝晖校区尚德园12号楼128办公室。
联系人:钟金林,电话0571-88813813;余佳琪,电话17816734767。
共青团浙江工业大学9297威尼斯澳门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10日
附件1:2023年度浙江工业大学示范团支部推荐表.doc
附件3:2023年度浙江工业大学十佳优秀团干优秀团员青年志愿者推荐表.doc
附件2:2023年度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团干团员推荐表.doc
附件4:2023年度各学院团内评优名额表.xls
附件5:2023年度浙江工业大学(学院)团内评优推荐名单.doc
共青团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示范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十佳优秀团干、十佳优秀团员、十佳青年志愿者评选活动的通知.pdf